父親帶著兒子物歸原主後又原價買下陀螺,並稱此舉是為讓兒子“長記性”
  羊城晚報訊 記者餘曉玲、通訊員袁健斌報道:快到“六一”兒童節了,8歲的小東看上了書店的一個陀螺,因價值不菲,身上沒錢的小東便將陀螺“化整為零”,帶回家玩耍,小東父親看到後頓起疑心,一番審問之下才得知真相,馬上帶著小東到書店賠禮道歉,當眾扇了小東一耳光讓兒子“長記性”,最後買下陀螺給兒子。
  對此,專家很認同小東父親帶著孩子去認錯等做法,但當眾責打孩子欠妥,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可能會讓孩子產生仇恨心理。
  拆裝陀螺“矇混過關”
  5月26日晚9時左右,石碣書城正在營業。突然一個中年男子拉著一個小孩走了進來,小孩低著頭,渾身顫抖,一直在小聲抽泣。
  石碣書城的女職員看著這一幕,有點不解,男子帶著孩子走到其面前,恭恭敬敬地向她歸還了一個陀螺,並不停地道歉,女職員一頭霧水,不知所措。
  “他向我不停地道歉,我懵了,頭腦里一片空白,不知怎麼回答好。”據當事女職員介紹,男子自稱是小孩的父親,當日下午放學後,他上三年級的兒子小東前來看書,看中了一個標價95元的陀螺,但他沒錢購買,因為實在喜愛,小東就把陀螺拆成零件帶回了家。
  女職員回憶,當日下午4時20分左右,書城裡確實來了一批小學生,他們東看看,西摸摸,最近書城新購入了一批兒童玩具,引起了他們的興趣。當小東父親講明事情的原因後,女職員才恍然大悟。隨後,小東父親給了小東一耳光,並帶著小東去埋了單。
  “小東的父親當時在氣頭上打了小東,踹了小東幾腳,我們都勸他不要打孩子,孩子已經知錯認錯了。”該書城一位負責人說,在他們的勸解下,小東流著淚道了歉,並做出承諾。“我告訴他,你這樣做已經表現出很大的勇氣,給孩子作了一個榜樣,你是一個好父親。”
  怕見警察說出真相
  小東父親告訴記者,小東回到家後,不敢大膽玩陀螺,偷偷地玩,他發現是一個嶄新的陀螺後,覺得這個陀螺幾元錢是不可能買到的,於是就心生懷疑,要向小東問個究竟。
  這個陀螺是多少錢買的?什麼時候買的?面對父親不停的追問,小東就是一言不發。父親追問了近三個小時,小東還是不說出“陀螺的來歷”。小東父親便火了,把小東帶到石碣公安分局門口並說:“如果再不說陀螺的來歷,我就把你交給警察,讓警察來收拾你。”
  這時小東慌了,向父親說出了真相。原來當天下午放學後,他去書城看書,當他看到一個陀螺後,就不停地玩呀玩,越玩越割捨不下,就想把它據為己有,可他沒錢,怎麼辦?便趁著書店無人發現,把陀螺拆成零部件,裝在身上各個口袋里,和同學們一起走出了書城。
  說起帶著兒子去道歉一事,小東的父親說:“我這樣做就是要讓他知道,違法亂紀的事不能做,做人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並稱買下那個陀螺,是為了讓兒子“時時牢記”。
  專家說法
  不要當眾責打孩子
  對於這位父親的教育方式,東莞天悅社會工作服務社資深心理咨詢師許慕樵予以贊同,但他還是提出了一點異議,他認為這位父親不應該當著書城這麼多人打孩子,孩子也有自尊心,這樣做有可能會讓孩子產生仇恨心理“既然你都讓我這麼沒面子了,下次我還這樣做”。“讓孩子記住教訓的做法有很多種,在帶孩子到書城道歉認錯後,可以回家對孩子進行一定懲罰,可以讓孩子罰站等,並和孩子講道理,告訴他要懲罰他是因為他犯的錯誤性質很嚴重。”許慕樵說。編輯: 鄔嘉宏
(原標題:8歲童偷拿陀螺遭父親當眾掌摑 稱為讓兒子“長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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