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7版
  教育部16日發佈《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規定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同時,教育部當天出台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也提出,學校要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包含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價,高校將參考評價情況招生錄取。
  為更換已選考科目提供機會
  根據實施意見,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高考成績將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等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當中任選3科的考試成績。上海、浙江已於今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將於2017年整體實施。實施意見規定,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瞭解後確定選考科目。
  實施意見還規定,命題應註重加強對能力的考查。各省區市要提前公佈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間、開考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方式等,便於學校安排教學及學生報名考試。
  實施意見要求,學校要均衡安排每學年的授課科目,統籌確定每個年級的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數量,原則上高一年級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
  對於如何選考,意見提出“各省(區、市)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考的科目提供機會”。
  3科目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
  意見指出,考試成績以“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
  華東師範大學課程與教學研究所副教授柯政認為,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並按考生比例來劃分等級,有利於淡化“分分計較”。學生因為害怕自己差1分而導致命運懸殊,所以每個學生都被迫在考試中分分必爭,這直接導致了學生課業負擔過重、教師教學壓力過大,取消百分制,實行等級製成為必然選擇。
  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招使用
  意見規定,高中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校招生使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長期以來,儘管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有要求,如熱愛集體、關心他人、有社會責任感等,但這些要求比較抽象,難以直接把握。
  針對這類問題,意見對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了細化,每個方面有不同的考察重點。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等,如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的情況。
  然而,當前的綜合素質評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走過場”和“集中突擊”等問題,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往往由教師“突擊”完成,學生的個性特長很難得到充分展示,對高校錄取招生的參考意義有限。
  為此,意見強調綜合素質評價註重考察學生的行為表現,特別是通過學生在有關活動中的具體表現來反映其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如思想品德方面,不僅要看學生參加公益勞動、志願服務活動的具體內容,還要看參加的次數、持續時間等,學生在這些活動中的行為表現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較的。
  據新華社
  (原標題:高考大動作:“軟評價”掛鉤“硬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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